买房知情权哪儿去了?新房楼下是个水泵房

时间:2011-04-20 10:57:09

买房知情权哪儿去了?新房楼下是个水泵房

 

    近日,武昌小东门东龙世纪花园的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的遭遇:花了多年的积蓄,本来想买套房子好好享受一下,没想到她家正楼下是个水泵房,其噪声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晚上经常睡不着觉,感觉到心慌、胸闷和气短。

    3月11日晚,记者来到小东门东龙世纪花园,陈女士住翠林居紫檀阁2楼,一楼便是让陈女士睡不好觉的小区水泵房。记者透过窗户看到泵房里有大大小小七个水泵,从里面不时传出沉闷的涡轮震动声。入夜的陈女士家里能清晰地听到楼下泵房里发出的嗡嗡声,卧室尤为明显,陈女士对记者说,受不了时,常躲到女儿房里去睡。

    据了解,小区里每天所需大量的生活用水就是从陈女士住房底部的泵房抽取的。

    陈女士说,当时买房的时候,是准备购买2期的期房,但售楼小姐以“2期房交付使用还要一段时间,现有的一期现房质量也很好,而且是样板房”等竭力向她推荐。当时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并没有告诉她一楼是水泵房,而且在看楼的时候,售楼人员是直接将她带到二楼,因此对一楼的情况不知道,她自己也曾向开发商要过图纸,但开发商没有给。

    入住后,她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居住的一楼是小区的水泵房。

    陈女士对记者说,业主买房有知情权,现在她的要求并不过分,只是希望能在泵房里加装隔音材料。

    12日,东龙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周主任电话告知记者,第一,公司曾要求售楼小姐在售楼时必须告知业主所有事宜;第二,作为业主到现场看房时应该知道一楼就是水泵房,不存在房产公司瞒而不报的情况;第三,泵房是按照设计做的,目前要对此“动手术”难度很大。

    房产公司认为,如果业主没有提供医院诊断书等实际侵害的后果证据,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潘镜光律师认为,开发商事先未告知业主楼下有此水泵或者施工图纸上没有标注有此水泵房,则房产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业主可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前提是业主必须有证据。